郑州许鑫律师

用人单位购买了商业意外伤害保险的,还用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吗?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第一款规定,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该法定义务不得通过任何形式予以免除或变相免除。该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二条规定,应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发生工伤后,由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用人单位购买的商业性意外伤害保险,在性质上属于为职工提供的福利待遇,不免除用人单位负有的法定的缴纳工伤保险费义务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义务。此外,法律及司法解释也并不禁止受工伤的职工或其家属获得双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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